溫州市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 | ||||
|
||||
為進一步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,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防線,參照省疫情防控辦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護措施指引》(省疫情防控辦〔2020〕135號),市疫情防控辦組織專家修訂了《溫州市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》。 需要戴口罩的情形 1.到醫療機構就診、探視、陪護的人員,或者其他有發熱、咳嗽等可疑癥狀者。 2.水產品、冷凍食品和農副產品倉庫、批發市場、農貿市場等場所的工作人員,運輸、選購上述產品的司乘人員、采購人員等。 3.在養老院、敬老院、福利院等機構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和進入機構的外來人員。 4.火車站、汽車站、客運碼頭、機場等場所的工作人員,飛機、火車、公共汽車、出租車、網約車、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員。 5.商場、超市、酒店、賓館等公共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。 6.銀行、展覽館、圖書館、博物館及各類辦事大廳等場所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。 7.藥店、理發店、美容院、影劇院、游藝廳、網吧、體育館(運動時除外)、KTV等密閉場所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。 8.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以及校園內值守人員、清潔人員、食堂工作人員等服務人員。 9.其他處于通風不良(如廂式電梯、公共廁所) 或人員密集場所(如旅游景區售票處、出入口等)的人員,以及按照行業管理規范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人員。 10.會議等室內聚集性活動期間,參加人員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嚴格落實佩戴口罩規定。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|
||||